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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0—2021年优秀工会工作者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的通知

资料来源:      日期:2022年03月10日 15:33     

各分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调动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打造“工”字品牌,选树先进典型,增强基层工会组织活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引导广大职工以主人翁姿态建功新时代、投身“双一流”创建,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凝聚磅礴动力。现决定开展2020—2021年度校优秀工会工作者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1.优秀工会工作者(29名)

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对象为工会系统专兼职干部(包括校工会委员会委员、女职工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专职工会干部,各基层分工会委员会委员)。

2.工会活动积极分子(86名)

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对象为全校在职工会会员。

二、组织推荐

请各分工会按照名额分配表(附件1)分配的名额,根据校工会〔2007〕19号文件的具体规定,严格评选范围、标准和程序,认真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校优秀工会工作者、工会活动积极分子主要事迹材料要紧紧围绕开展工会工作撰写,重点突出,言简意赅,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

三、时间安排

请各分工会于4月8日前,将本单位评选推荐的校优秀工会工作者、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候选人名单及《登记表》(附件2、附件3)报至校工会(行政办公楼905),并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2276646806@qq.com。

四、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下载:
工会〔2022〕55号_关于评选2020—2021年优秀工会工作者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