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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校工会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工会〔2018〕19号)

资料来源:      日期:2018年05月21日 11:22     

2018年,校工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各项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推进自身改革发展,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工会,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为推动学校事业发展而奋斗。

一、加强理论学习,注重宣传教育,提升广大教职工整体素质。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

(二)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继续配合教学单位开展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活动。

(三)配合省教育工会,做好我校教师参加全国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的培训工作。

(四)开展校2016—2017年“优秀工会工作者”、“工会积极分子”和“和谐家庭”的评选工作。

二、以教代会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校园民主政治建设。

(一)校级教代会

1.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第32号令)和《安徽理工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

2. 认真做好教代会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工会作为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作用;继续坚持教代会代表工作调研制度、教代会执委列席校长办公会议制度、教代会执委民主接待日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将教职工反映的意见、建议向学校报告。

3.认真筹备、组织召开学校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4.配合做好教代会提案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教代会代表对提案的办理、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5.加强对校务公开制度建设与落实情况的监督。

(二)二级教代会

1. 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理工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实施办法(修订)》等制度。

2. 召开全校二级教代会和“职工小家”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促进二级教代会和“职工小家”建设的深入发展。

三、继续推进职工之家建设。

(一)校级职工之家

继续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职工之家工作 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作用的意见》和省教育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附院教职工之家建设活动的通知》精神,坚持不懈地抓好建家工作,继续管理、使用好三个校区教职工活动室。

(二)职工小家

1.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理工大学工会关于进一步开展“职工小家”建设的实施意见(修订)》,指导各分工会进一步加强“职工小家”内涵建设,提高教职工满意度。

2.根据制定的《安徽理工大学工会关于开展“职工小家”复查考核的办法(试行)》,做好复查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

3.利用好现有资源,巩固“职工小家”建设现有成果。

四、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为和谐校园建设作贡献。

(一)加大源头参与力度,做好维权维稳工作。

1.积极参与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及相关政策的调研和制定,把维护教职工权益贯穿于推动学校改革、促进学校发展的全过程;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2.牢固树立“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关注教职工的思想动态,引导教职工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学校的稳定与和谐。

3. 根据《安徽理工大学优秀教师疗休养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优秀教师暑期疗休养活动。

4. 发挥“新校区教职工住宅建设民主监督委员会”的作用。校工会牵头,代表购房教职工,对新校区教职工住宅建设进行民主监督。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反馈购房教职工的意见以及工程进展等情况。

5. 深入贯彻《安徽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工发〔2015〕36号)、《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等非在编职工入会和服务工作的通知》(教科文卫体工发〔2015〕33号)和省教科文卫体工会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非在编职工入会和服务工作。

(二)办实事做好事,坚持“送温暖”工作常态化。

1.继续开展“送温暖”工作。利用元旦、春节等节日,开展关心教职工、帮助教职工的各项活动;积极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建立困难教职工档案,多途径向特困教职工送温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送温暖、暖人心”慰问劳模、特困、生病住院教职工和去世教职工家属活动等。

2.“三八”节期间,为全校在职及离退休女教职工发放节日慰问品。

3.开展关心、慰问子女参加2018年高考的教职工的活动。继续开展评选、奖励2018年高考教职工子女文、理科优秀考生活动。

4.根据上级工会组织部署,积极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

(三)丰富教职工生活,营造和谐文化氛围。

1.充分利用元旦、“三八”、“五一”、“七一”、教师节、国庆节等节日,开展喜闻乐见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为教职工交流和沟通搭建平台。

2.积极组织广大教职工参加学校运动会。

3、暑期承办省教育工会高校(附院)教职工桥牌团体比赛。

4.按照《安徽理工大学教职工文体协会管理办法》,规范文体协会日常管理,继续支持其自主开展活动;条件成熟的,继续组建相关文体协会。

五、推进基层女教职工组织建设,提升女教职工工作水平。

(一)大力支持校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独立自主地开展有益于女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活动,为活动的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证。

(二)贯彻落实省教育工会《关于加强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推进基层分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

(三)组织适合女教职工特点的文体活动,精心谋划好庆祝“三八”妇女节系列活动。

六、加强工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注重学习型工会组织建设。贯彻落实《安徽理工大学工会教代会工作理论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开展校级工会、教代会理论课题的申报、立项工作。支持教职工积极参加2018年度全国煤炭高校工会征文活动、省教科文卫体工会系统理论研究工作。组织工会干部参加各类工作培训及学习交流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

(二)逐步建立健全工会工作制度。继续坚持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制度、重大问题由校工会委员会全委会议研究决定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坚持工会活动用品集体采购及招标制度。

(三)加强党支部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纪律教育和廉洁教育。

(四)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安徽理工大学工会工作暂行条例》(工会〔2008〕36号)的有关规定,加强分工会的组织建设,完善和指导基层分工会委员会的换届改选工作;做好校工会委员会换届有关工作。

(五)按照《工会法》和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工会财务工作。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接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经审委员会对校工会2017年度经费的审计。

(六)进一步做好保密、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及稳定工作。

(七)积极发挥皖北片高校(附院)工会联谊会片长单位作用,协调并做好北片文体活动和工会、教代会理论研讨会的组织工作。

七、认真完成上级工会组织和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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