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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工会2012年度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受表彰

资料来源:      日期:2013年04月28日 15:33     

    根据省教育工会《关于表彰2012年度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先进代办点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精神,4月15日,校工会被省教育工会评为“2012年度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先进代办点”,常春同志被评为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先进个人。

    为改善民生、保障民生,缓解教职工因病致贫、生活困难的问题,学校于2005年在全省高校中率先启动了职工互助合作保障计划。2012年,校工会根据省教育工会职工互助合作保障计划代办处的统一部署,围绕工会中心工作,继续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职工互助互济保障活动,为维护教职工的经济利益和促进职工互助合作保障事业规范、健康发展,做了大量深入细致、卓有成效的工作,受到了教职工的好评。这项活动的开展对于维护职工生命权益、提升工会服务职工的能力、扩大工会的社会影响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